申报范围条件
1.1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团(总)支部和县级团委中评选。
1 参评资格:
成立满3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省级或地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全国“两红”“两优”。
2 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青年之家”作用优。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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