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推出免费退票措施。
针对近日全国部分地区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为配合各地政府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政策的落实,铁路部门对旅客列车车票退票规定做出如下调整:自2021年1月7日0时起,旅客在车站、铁路12306网站(含手机客户端)等各渠道办理2021年1月6日24时前已购列车的有效车票退票时,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购买的铁路乘意险一同办理。
东航方面表示,该通知适用航班为东航票本填开的国内航班,包括国际客票中的国内段。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北京、石家庄进港、出港、经停国内航段。且该北京段航班日期在2020年12月19 日(含)—2021年2月28日(含)之间,出换票日期在2021年1月5日(含)之前。该石家庄段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4 日(含)—2021年1月18日(含)之间,出换票日期在2021年1月4日(含)之前。
另外,东航云南有限公司告知,公司往返河北的航班仅有昆明飞往邯郸以及邯郸飞往昆明的航班,无涉及石家庄的航班。
祥鹏航空
祥鹏航空公布,由祥鹏航空实际承运的北京、石家庄进出港航班(含经停、含祥鹏航空为市场方的代码共享航班),在2021年1月5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0年12月19日(含)至2021年2月28日(含)的北京进出港国内客票以及在2021年1月5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1月4日(含)至2021年2月2日(含)的石家庄进出港国内客票均可享受公司相关的退换票服务。
南航官网公告显示,北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适用客票为:凡在2021年1月5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北京机场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3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784开头客票。
退票及变更规则
(一)变更
自2021年1月5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前的航班:
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舱位票价价差。
申请变更至2021年4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如果您尚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建议您在航班起飞前联系原出票地或南航客服取消航班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再办理航班变更手续。
(二)退票
自2021年1月5日(含)起申请退票:
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国航
国航发布公告称,凡在2020年12月14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在2021年1月4日(含)前购买或换开的999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旅行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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